開心網(wang) 中新(xin)社(she)發 呂建設 攝
中新網4月26日電(IT頻道 姜瑩)開心網今日向中新網IT頻道表示,已就“真假開心網”一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,申請最高人民法院判決人人網的主體公司千橡網景公司停止使用“kaixin.com”域名,并賠償其經濟損失1000萬元。
開心網代理(li)律師李(li)云德(de)稱,此(ci)案(an)一(yi)二審(shen)判決結果都(dou)認定(ding)(ding)(ding)被告北京千橡(xiang)網景(jing)公司和(he)千橡(xiang)互聯網公司的侵權事實成立,并作出相應(ying)處罰,但在其他(ta)侵權事實的認定(ding)(ding)(ding)及賠償數額的計算(suan)上,一(yi)二審(shen)法(fa)(fa)庭認定(ding)(ding)(ding)事實和(he)適用法(fa)(fa)律均(jun)有不當之處,因此(ci),開心網決定(ding)(ding)(ding)向最高人民法(fa)(fa)院(yuan)提出再審(shen)申請,最高人民法(fa)(fa)院(yuan)已(yi)經依法(fa)(fa)接收(shou)了開心網的再審(shen)申請書。李(li)云德(de)律師還表示,會將“維權進(jin)行到(dao)底(di)”。
據悉,開心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再審申請包括五項請求具體包括:
1、 撤銷(2011)高(gao)民(min)(min)終字第846號《民(min)(min)事判決書(shu)》;
2、 撤銷(2009)二中民(min)初字(zi)第(di)10988號《民(min)事判決書》第(di)二、三項;
3、 判(pan)決兩個被申請人停止(zhi)使用(yong)“kaixin.com”域名;
4、 改判兩個被(bei)申請(qing)人賠償申請(qing)人經濟損失(shi)1000萬(wan)元(yuan);
5、 判令兩個被(bei)申請人在(zai)新浪(lang)網、《京(jing)華時報》、《北京(jing)晚(wan)報》、《光明日報》上公(gong)開(kai)賠禮道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