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投訴】太美院子未按合同交付購房 業主訴求賠償
2025-03-11 新疆昌吉 點擊:次
投訴內容:2022年3月,新(xin)疆維(wei)吾爾(er)自治區昌吉(ji)回族自治州(zhou)蘇(su)先生在太美院子小區購(gou)(gou)買了一套(tao)商品(pin)房(fang)。蘇(su)先生與新(xin)疆太美房(fang)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簽署的購(gou)(gou)房(fang)合(he)同(tong)寫明2022年12月30日交房(fang)。
截至2025年(nian)2月23日仍(reng)未交(jiao)房(fang)(fang),逾期(qi)兩年(nian)多,交(jiao)房(fang)(fang)日期(qi)仍(reng)無法確定。蘇先生(sheng)原計劃(hua)用于結(jie)婚(hun)當婚(hun)房(fang)(fang)使用,對生(sheng)活(huo)計劃(hua)影響(xiang)很大。
蘇先生發現(xian),2024年(nian)底,部分業(ye)主經爭取已獲(huo)得相應賠(pei)(pei)付:有的是給物業(ye)費券(quan)、車位券(quan),有的業(ye)主得到(dao)了現(xian)金賠(pei)(pei)償。他聯系房產(chan)經理,被(bei)告知(zhi)前期(qi)賠(pei)(pei)付的是階段(duan)性政策,已經結束。他對這(zhe)個回復很不滿(man)意,希望得到(dao)合(he)理解決(jue)。
該房產承諾交付時間為今年三四月,但目前建(jian)筑工(gong)地(di)還未復工(gong)。
涉訴金額:15000元。
投訴訴求:未按合同(tong)時間交付,應給予所(suo)有業主賠償(chang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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