順(shun)豐(feng):205 306 683 446;
7月20日(ri)上海寄出,至今沒(mei)有收到(dao)快件(jian)。
據順(shun)豐(feng)反應,7月21日(ri)凌晨(chen)四點到(dao)達(da)成都,但是(shi)快件(jian)地址不詳(xiang),所以沒(mei)有配送。
第(di)一,此(ci)地址用過(guo)n次,每(mei)次都能順(shun)利(li)寄到(dao);
第(di)二,即使(shi)不詳(xiang),也沒(mei)有人(ren)聯系我(wo)更改地址;
22日(ri)一天都在投訴,電話無數,中(zhong)午(wu)在12點修改了地址。
23日(ri),還(huan)沒(mei)有收到(dao)快件(jian)。
期(qi)間(jian)服務人(ren)員,不管是(shi)400的還(huan)是(shi)當地的,相互(hu)推諉,不解(jie)決問題。造成我(wo)大量時間(jian)損(sun)失。
由(you)于(yu)收件(jian)資料影響到(dao)幾百萬貨物的清關發運。
希(xi)望(wang)能夠得(de)到(dao)妥(tuo)善解(jie)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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